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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期间 |
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第二层及第三层域名。 | 不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第二层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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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014年1月21日 至 2014年3月1日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实体可申请注册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域名 并可提出保留域名的清单。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实体可申请注册不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第二层域名 并可提出保留域名的清单。 |
二 |
2014年3月2日 至 2014年4月10日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商标或专利之持有人可申请注册与该等商标或专利的名称一致且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域名。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商标或专利之持有人可申请注册与该等商标或专利的名称一致且不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第二层域名。 |
三 |
2014年4月11日 至 2014年5月20日 |
于2014年1月20日仍持有.mo域名者,可申请注册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域名。 | 于2014年1月20日仍持有.mo域名者,可申请注册不包含中文字符或葡文特别字符的.mo第二层域名。 |
最后更新:20/0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