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域名注意事项

  1. 首先在本中心网页 (http://www.monic.mo) 登录 阁下已登记之账号,在 "管理域名"一栏中点击 "注册域名",然后填写有关资料;
  2. 下载并打印确认声明书[DOC | PDF], 填写所需数据并由有权限人士签署及盖章并提交正本或电子形式的文件;同时,请上载申请机构在澳门政府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至附件 (请参阅 "申请注册域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如 贵机构委托代理办理域名登记手续,请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正本或电子形式的文件[ DOC | PDF ] (参考范本);以电子形式提交者,须具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法例规定的合格电子签名。
  3. 请将 (1) 经签署及盖章的确认声明书正本及委托代理授权书正本或电子形式的文件 (如适用),(2) 签署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3) 贵机构在澳门政府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一年有效期内)于八天内,亲自提交或以挂号方式邮寄到下述地址,否则有关申请将会因逾期而被取消;以电子形式提交者,须具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法例规定的合格电子签名。
  4. 当域名注册申请符合有关要件,要求 阁下递交域名注册费用时,请于八天内,准备一张抬头写上 "邮电局" 的支票或汇票邮寄到本中心地址。每一域名之注册费用为 澳门元贰佰元正($200.00),另外,对于海外银行发出的支票或汇票,申请者需另加银行手续费(以银行收费决定为准),申请者亦可使用网上付款或到办公处以现金付款;

邮件地址: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
澳门南湾大马路789号地下邮电局

注:

  • 域名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并可以用三年的期限续期,而费用方面则维持不变并按年收取,即每个域名的注册或续期费用为每年澳门元贰佰元正($200.00);于域名注册日起计每满一年的有效期的前六十日内缴交,若未能在期间内缴交相关费用,该域名将被暂停。并于暂停日起计60日后取消该域名。

 

最后更新:01/0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