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域名优先注册期安排

  1. 本安排根据于2018年1月9日起生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之互联网域名注册规则》(下简称“域名注册规则”)第十五条过渡规定而制定,并仅适用于以下第3点所述的优先注册期内申请注册的“.澳門”域名(“.政府.澳門”域名除外)。

  2. 其他域名注册的申请按现行域名注册规则的一般规定处理,详情请参阅:
    https://www.monic.mo/monic/faces/regulation

  3. 优先注册期分为三个阶段,详情请参阅下表。申请者须按下表所述提交相应的域名注册申请,否则不受理有关申请。
  4. 阶段
    期间
    规定

    2018年1月9日

    2018年1月23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实体可申请注册与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实体名称相符的“.澳門”第二层域名。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2月7日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商标或专利之持有人可申请注册与该商标或专利的名称一致的“.澳門”域名。

    2018年2月8日

    2018年2月22日
    于2018年1月8日仍持有包含中文字符的域名者可申请注册与其持有的域名相同的“.澳門”域名。

  5. 有关申请手续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域名注册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将于每一阶段结束后对优先注册申请进行审批。

  6.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保留对本安排内各条文之演绎及最终决定的一切权利。

 

最后更新:08/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