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域名注册)

此声明旨在解释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对于处理域名注册申请或续期时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的监管措施。

  1.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域名注册规则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管理及登记澳门地区域名“.MO”之服务。有关澳门地区域名注册规则之最新版本可参阅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收集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如下:
      • 管理澳门地区域名“.MO”的登记服务;
      • 提供与注册、技术、管理及业界相关的信息予登记者及有关联络。
      • 确保服务的质量;
      • 确保数据的安全
  1. 因管理域名服务的需要,本中心会在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的服务器纪录及储存以下数据:
      • 申请域名的机构或代理名称;
      • 机构的代表或代理人的联络数据(例如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等)
      • 商业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公司开业申请表(M1表格)、营业税单(M8表格)或相关登记证明的副本;
      • 申请书及其他申请域名所需数据;
      • 使用者浏览本中心网页的时间、传送或接收的数据、操作纪录等。
      • 所有因运作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收到及被记录的数据
  1. 4. 因管理域名登记服务而纪录的个人资料的使用
    为上指收集资料的目的,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可查阅所纪录的数据,例如姓名、机构的代表或代理人的联络资料、浏览本中心网页的纪录等。
  1. 获授权查阅与域名有关的资料的人员
      • 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及其授权的职员有权查阅上述数据及纪录;所有这些人员需遵守本声明的规定及有保密的义务。
      • 根据有权限监管或协调澳门地区域名登记服务的部门或机构的要求下,有关资料会呈交相关部门或机构处理。
      • 当进行刑事调查时,以及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情况下,有关的数据会呈交到执法机构、司法机构或者有权限的机构处理。
      • 根据国际惯例,域名登记中心需要提供WHOIS服务供公众查询域名注册状况,浏览者必须同意本中心WHOIS查询服务的使用条款,才可浏览这些数据。
  1. 数据保留时间
    个人资料会因应情况下予以保留,本中心亦有权随时提取已保存的个人资料作数据分析之用.
  1. 违反之结果
    任何人违反本文件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1. 用户之权利
    根据法例,用户享有信息权、查阅权及反对权。在行使查阅权时用户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行政手续费。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可随时修订。如有修订,将在我们的网站公布及实时生效。

本页于2018年3月1日更新